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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5-05-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问题研究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课题组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对于提高村级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后劲,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效途径,更好地为决策提供参谋服务,以湖北省为例,组建了课题调研组,深入县(市、区)、乡镇、村组和企业,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统计分析、座谈走访、集中研讨、归纳综合、专家咨询等形式,形成本课题调研综合报告。

一、研究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途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农村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目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途径,加大力度,增强实力。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对于指导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顺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推进“三化同步”的需要。当前,农村改革发展已经进入“三化同步”的新阶段。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三化同步”是我们党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是对新形势下工农城乡关系的深刻认识,对推动“三农”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近年来,各地纷纷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工农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累了大量资金。实践证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重要基础。凡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方,新农村建设推进的速度就快,农村面貌发生的变化就大,农民群众得到的实惠就多,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就高。因此,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三化同步”的重要物质基础,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作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是完成基层组织建设的新任务,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需要。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李源潮同志强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仅是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更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工程”。这些论断明确阐述了村级集体经济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紧密联系,为基层组织建设赋予了新的任务,也表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基层党组织的应尽之责,由组织部门牵头主抓此项工作在情理之中。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好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从根本上强化村级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功能,有效地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华西村、南街村、刘庄村以及湖北的尧治河村、彭墩村等一批全国知名的先进村,党组织之所以那么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最关键的因素就是他们始终坚持发展集体经济不动摇,为服务群众积累了雄厚的经济基础。

三是满足农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改善农村民生的需要。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不断发展变化和逐级提升的。对农民群众而言,在普遍实现温饱之后,就期待更多、更高层次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体制下,村民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与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存在水涨船高的对应关系。一般来说,集体富,村民就富;集体穷,村民也穷。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意味着村民负担的减轻、收入的增加,在更大程度上意味着村民福利的改善。因此,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切实改善农村民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是促进村级集体经济上新水平,顺利实现省委三年工作目标的需要。2010年,湖北省委提出,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即到2012年,全省9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过5万元的目标。目前,时间已过去三分之二,全省还有9720个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在5万元以下,占建制村总数的37.4%,任务艰巨,形势逼人。要顺利实现三年工作目标,必须进一步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同时,对照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比如江苏省,2012年的目标是:苏南、苏中、苏北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分别达到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以上,对比而言,我省5万元的目标相对偏低。因此,要认清形势,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的开放发展、持续发展和高效发展,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湖北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湖北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发展力、服务力,成效明显。

(一)主要做法及特点

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采取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资源优势,搞活资产经营,开发主导产业等方式,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加强领导,工作推动有力。2010年1月,成立了省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湖北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不懈地扎实抓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途径。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到全局性、中心性任务来谋划,作为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党委组织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了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截止2011年9月底,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282.7亿元,比2009年增长了2.3倍。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新增11323个,达到16270个,占全省建制村总数的62.6%,比2009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发展思路清晰。各地认真开展了“三资”清理工作,摸清了家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地特色、优势突出、定位准确、科学合理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划,细化到村一级。全省各级共制定发展规划25400多个,确定发展项目28300多个。各地坚持以规划为蓝本,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实行一村一策,探索出了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土地经营型、服务创收型、乡村旅游型、连锁加盟型等九型各具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初步形成了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三是坚持政策支持,发展环境优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从资金、项目、土地、税收和金融政策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省整合财政和部门支农惠农资金78.9亿元,建立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12.6亿元,采取贴息、补助或奖励的办法,重点对集体经济“空壳村”和薄弱村进行资金扶持。实行税收减免政策,村集体新办企业三年内的所得税县、乡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村集体,村集体企业新增税金县、乡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村集体,企业对村级的社会事业捐赠,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省委组织部分别与财政、农业、林业、商务、粮食、供销、农经、石化、电信、移动、烟草部门(行业),联合制定出台了“10+1”文件,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省深入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和“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实行经济部门联穷村、党群部门联弱村、政法部门联乱村,不仅“扶上马”,而且“管全程”。全省共帮扶项目2.76万余个、资金32.2亿元。捐赠物资折合资金2.56亿元,帮扶资金6.85亿元,增加32.8%。加大激励政策,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2009—2010年度500个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步村给予了奖励,每村奖励2万元。2012年将继续奖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500强和500个进步村。各地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增速快、后劲大的村给予资金奖励,对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村干部在招录乡镇公务员时优先推荐。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对村年纯收入达不到5万元的,共建单位不撤离、不脱钩。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活力增强。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各地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盘活存量资产、转变发展方式、改革集体产权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实践,取得了新的突破。不断创新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按照村民自治组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职能相分离、村企分开的原则,以推行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为重点,创新集体经济组织。全省发展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1.4万个,采取“支部+公司(协会)+农户”形式,实现集体收益,网络带动农户127.3万户。创新集体“三资”管理机制。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管好盘活农村集体“三资”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通知》。全面推行资金、账务委托“双代管”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资产台账管理、资产评估、租赁承包以及集体资源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制度,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五议五公开”,确保村级资产保值增值,村级集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全省农村清理可经营性资源1215亿元,新增可经营性资源25亿元;清理资产640亿元,新增集体资产32亿元;新增资源开发、重新发包6.5亿元。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方式。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大学生村官培养工程,设立专项创业基金,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领办实体,创业发展。选派机关干部、外出务工人员、致富经营能手、退伍军人等到村任职,引领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村支部书记跨村交流任职,由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实现共同发展。

五是坚持宣传引导,发展氛围浓厚。省委组织部精选全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典型案例,科学分类总结,认真进行点评,编印了《湖北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例点评》一书,免费发放到全省乡镇、村学习借鉴。各市县按照不同经营模式、产业类型选树典型,编印案例选编,为各地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在党报、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大力宣传身边的典型,用身边的典型引导推动身边的工作。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招商推介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召开湖北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会的有利时机,对2009—2010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单位,作出重要贡献的村干部、结对共建单位,进行了大力宣传,营造了想发展、谋发展、抓发展的良好氛围。湖北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经验受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的关注,人民日报刊发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侯长安同志署名文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

六是坚持成果共享,惠民成效明显。坚持农民增收与集体增利相统一,强村与富民相结合,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随着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的发展壮大,全省依托村级办公活动场所,投入10亿多元新建和改扩建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3500多个。按照强化党务、规范村(居)务、拓展商务、优化服务、协调事务“五务合一”的要求,将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产业发展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矛盾调处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综合功能体,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真正成为群众“生产离不开,生活离不了”的服务平台,为群众代办事项330万件,化解矛盾纠纷15万多起,增强了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能力。同时,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解决了村级组织“有心做事”与“无钱办事”的矛盾,各地加大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为基层群众办了大量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省加强农田水利设施、村组道路、新农村广场等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35000多个,开工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搬迁46874户,建设农家书屋5000家,兴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0476个,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200个,完成通乡通村通组公路10000公里,完成农村清洁能源入户工程49221户。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各地兴办各种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实体,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000多家,网络了大批农民参与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不仅实现集体增收,还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增收和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让农民群众享受到了在家门口上班的“城里人待遇”。2011年上半年,全省转移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32.6万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462元,增长21.6%,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村级组织自身的造血功能不断增强,全省多渠道化解村级债务15亿元,占锁定债务的16.7%。基层党组织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不断夯实,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省涉农信访案件同比下降67.8%

(二)九型成功发展模式

根据各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践探索,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核心要素为标准,归纳为九种成功发展模式,即: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土地经营型、服务创收型、资产经营型、资本运作型、乡村旅游型、城市带动型、招商引资型。

1、资源开发型。主要特点是,采取村集体单独或吸收其他资金参股联合的方式,对村域内的山林、水面、矿产和“四荒”等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践中,又可细分为具体开发形式:水电、矿产资源丰富的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吸引资金,以村企联建或独自开发的形式,创办矿产品开采、加工、运输等村级集体经济实体,增加集体收入。如钟祥市虎山村依托丰富的磷矿资源,以股份合作等形式组建8家工业企业,形成了磷矿石开采、运输、销售、磷化工相衔接的产业链条,每年村集体经济收入600万元左右。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可以利用山林、水面资源和农业用地相对较多的优势,带动农户或联合企业发展特色农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这种发展模式的优势在于门槛相对比较低,对村干部或经营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收入比较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模式容易造成资源过度开发和资源浪费,处理不好会影响长远发展问题。

2、产业带动型。主要特点是,通过发展产业来带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增长。实践中,可以细分成具体带动形式:自主经营形式。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村集体自主创办企业,大力发展工业,走工业强村之路。比如嘉鱼县官桥八组创办长江合金厂、嘉裕管业公司、神农制药公司、中石特管公司、贵州水城县河坝煤矿等高科技企业和武汉东湖学院。2010年,集体总资产达20亿元,实现收入9.5亿元,创利税1.53亿元,村民人平纯收入30000元。当然,采用这种形式的“门槛”比较高,具有一定市场风险,不是所有村都适宜,选择这种形式需慎重。配套经营形式。依托当地大中型企业,村集体配套兴办小型加工企业和服务企业,构建村企互动、产业带动格局。这种形式要求当地有产业链不是很长的大中型企业,且村集体有条件兴办配套企业为其服务。

3、土地经营型。主要特点是,将土地作为村集体最重要的资源,走以地为媒、以地生财、以财带村的路子。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具体方式:通过成立土地存贷合作社,将农户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然后再统一出租,获得存贷利差收益。比如钟祥市彭墩村和荆门市东宝区泗水桥村就采用此方式,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将土地作价入股到其它企业,参与分红。沙洋县官当镇引进外出成功人士郑中投资王坪村新农村建设,成立沙洋现代田园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以其所有的1000多亩土地入股合作社,每年可分红50万元。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专业承包、招标经营等形式,参与兴建园区、建造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开展物业租赁经营等。这种方式也被有的研究者称为“筑巢引凤”模式或者房东经济。土地营运的实践主要发生在城市郊区农村,这些地区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程度较高,一、二产业较为发达,农业农村人口大量转移,土地增值空间很大,使得土地营运成为必然。因为每个村或多或少都有土地,所以这种模式对大多数村都具有借鉴意义,但要真正把土地经营好还需要付出更多努力。

4、服务创收型。主要特点是,这种模式是靠提供服务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供服务的方式有多种,有的是通过村集体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有的是村集体通过成立服务性机构或公司,为企业或群众提供中介服务,从中获得一定的管理费或服务费。嘉鱼县潘家湾镇潘家湾村成立蔬菜协会,专门会员370人,年销售蔬菜160万吨,年销售额达1.9亿元,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这种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风险比较小,对资源的依赖也比较小,是很多缺乏资源的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首选,对整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明显。但是,由于这种服务收取的费用较少,对村集体收入增长促进作用不大。

5、资产经营型。主要特点是,将集体所有的办公用房、厂房、机器设备等闲置资产,以股份合作、使用权有偿转让、租赁、公开招投标等形式,使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变“包袱”为财富,变存量为增量,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资产经营模式是把闲置的有形资产充分运用起来,与开发利用村级自然资源有一定的区别,并且这两种模式在经营开发的方式上也存在较大区别,因此把它们并列为两种模式较为适宜。资产经营型模式的优势也在于比较容易实现,收入相对稳定。采取这种模式关键是要坚持市场化运作,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对资产进行处理,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效益。

6、资本运作型。主要特点是,村集体通过将存量资金入股企业经营、异地购买资产等形式增加集体收入。近年来,随着城镇一体化战略的推进,有的城郊村土地征用较多,积累了大量的土地征用补偿金;有的村集体经济自身发展较快,积累了大量的货币资产。如何管好、用好这些货币资产,实现货币资产的保值增值,是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关键所在。资金入股分红是这些村进行资本运作的常见方式之一。同时,也有不少村开始打破地域限制,尝试走异地物业经济之路,在城镇、工业功能区等发展标准厂房、商业用房等物业项目,为村级集体经济开辟新的发展空间。这种模式虽然对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要求较高,有一定经营风险,但只要运用合理,就能为村集体带来相当丰厚的回报。

7、乡村旅游型。主要特点是,利用区位优势和青山绿水,风景秀丽的自然环境,开发旅游资源,围绕旅游品牌,依托农业产业化相关政策,创办农家乐、餐馆、招待所、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娱乐场所等经济实体,做大做强旅游配套产业,增加村级集体的资源开发收入和服务经营收入。如广水市武胜关镇碾子湾村,依托鸡公山风景区,成立黑龙潭旅游公司,开发黑龙潭景区,2010年,村级集体收入达28万元,全村人均年收入9353元。旅游产业是朝阳产业,且环保、无污染,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精神享受也越来越高,乡村旅游型发展模式也越来越被自然风光秀丽的村集体所选择。

8、城市带动型。主要特点是,利用城市发展、延伸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农村人口城市化趋势加强,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一些城区村、城郊村充分利用城市发展的有利时机,带动自身的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如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办事处肖桥村巧借工业小区外迁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利用地处城郊的优势,建设大棚蔬菜基地,发展菜篮子工程,同时鼓励和支持村民兴办私营经济壮大了集体经济。2010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8853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年纯收入120万元。显而易见,这种模式必须地处城区或城郊,占有地理区位优势,由城市的发展而带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要求村级领导班子具有开阔的发展思路、超前的发展理念、精细的管理能力和强烈的竞争意识,是广大城区村和城郊村的理想模式。

9、招商引资型。主要特点是,利用招商引资,引进农村急需的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是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的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弥补自身的不足,同时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就能不断地增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如汉南区纱帽街幸福村通过建立2800亩的农机产业园,先后引进黄鹤拖拉机厂、武汉霞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近10家,村级集体积累达到300万元,成为远近闻名的小康村。招商引资是目前各级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加快发展的主要举措之一。村级集体要搞好招商引资工作,要注重做好引商、安商、稳商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全程跟踪服务,争取以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信誉赢得外商的认可,同时要注意做好择商工作,避免引进一些高污染、高能耗、高消耗的淘汰型企业。

九型成功模式是经过实践检验,比较切实可行的发展模式。各地还探索了许多经验,如村村联合型、实体带动型、异地发展型等。到底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模式,还要结合自身的客观条件和优势,因地制宜地选择。同时还要考虑具体的社会条件,包括村庄原有的产业结构、经济基础、村庄开放度、村级管理者的能力等。总之,要在综合分析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理性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

三、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湖北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部分村集体基础薄弱、管理落后、发展粗放、后劲不足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措施不够完善,发展支持不力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办法,大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但是,部分政策措施不够健全、不够完善。一是操作性不强。国家在宏观层面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但到了某些地方,这些政策措施只是照套、照转,没有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有效转化,结果是政策不明朗、办法不具体、措施不得力,操作性、指导性、实效性不强。二是落实不到位。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督办、监管机制,不少政策措施只是停留在文件上、表述在口头上,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三是政策不健全。国家虽然在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这对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缺乏直接、有效、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特别是对如何消灭“空壳村”还缺乏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二)管理方式有待改进,发展水平不高

科学规范的管理是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保证。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一些地方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方式不合理,致使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一是村级组织治理结构不够合理。村级党组织、村委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性质和职能不同的组织,但在有的地方,三者是权责不分,相互替代,甚至合而为一。村“两委”直接干预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村干部利用职权随意处置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性和自主性得不到保障,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够规范。目前,各地都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乡镇代管的机制。但少数地方由于缺乏监管,“三资”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出现了村级集体资源、资产随意处置,资金随意挪用、贪污腐败的现象,“村里富了、书记倒了”的案例时有发生。三是激励机制不够有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地方没有出台明确有效的激励办法,或者激励政策难以兑现,导致出现了“发展好坏一个样、发展快慢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村干部、村能人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上缺乏内在的动力。

(三)经营方式需要转变,发展质量不高

经过几年的努力,各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显著增长,但是不少地方仍然存在经营方式简单,发展模式单一,发展质量不高的现象。一是经营方式粗放。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过程中,一些地方急功近利、盲目发展,在没有经过科学论证的情况下,就急于上了一些高消耗、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项目,结果造成了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小富即安思想严重。不少地方的村干部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目光短浅、小富即安,只满足于眼前的利益,得过且过,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缺乏长远有效的规划和思路,集体经济增速缓慢。三是发展模式单一。村级集体经济依靠房屋、土地、山林、水塘等资源出租获取收益,自身经营性收入不高,且主要靠资源初级开发、农产品粗加工和一般性的服务创收,发展模式单一,经济效益低下,发展质量不高。

(四)基础设施亟待加强,发展空间不宽

还有不少地方地理位置偏僻、自然资源匮乏、基础条件较差、债务负担沉重,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空间不宽。一是无资源、资产、资金。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四荒”出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许多地方不仅没有保留集体经营的土地、山林,而且把一些适宜集体经营的项目也平均分包到户,集体以前积累的资产也拆分殆尽,导致村集体形成一穷二白的状况,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困难重重,特别是在地处偏远的山区,既无资源可供开发,又无资金支持,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就更加困难。二是基础设施薄弱。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管理维护不到位,一些地方农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老化严重,农田水利设施基本上难以利用,影响了农业生产和集体经济的发展;一些地方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即使有一定的资源优势,也难以开发利用。三是农村债务负担重。税费改革前,由于公益事业建设、兴办实事工程、各类创建投入等,很多村背上了沉重的债务;税费改革后,“三提五统”被取消,集体收入大幅度减少,债务化解难度大,致使村集体没有充裕资金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五)农村人才储备不足,发展力量不强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人才。目前,农村人才储备不足,严重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致富。一是村“两委”带领发展能力有限。一些地方村干部队伍老化,素质不高,思想保守,市场经济意识不强,开拓创新精神不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带领发展的能力有限。二是农村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匮乏。由于地区经济差异和福利待遇等因素制约,大量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人才外出务工,造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才储备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三是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少数乡镇、村干部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上面政策扶持不多,下面措施办法有限,工作难度大,取得成效难,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村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减少和集体意识弱化,一些群众认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和自身关系不大,群众参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不高。

四、实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途径的对策与建议

湖北省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也探索出了一些有效的实现途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目标迈进。

(一)用活政策促发展

国家政策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具有重要的引导、调节、支持、促进作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首先就是要用活政策。一是全面落实“三农”政策。湖北省委、省政府从2004年开始,连续下发了8个以“三农”工作为主题的1号文件,特别是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做好2011年“三农”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性意见。这些政策含量高、可操作性强,是目前推动湖北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握政策机遇,用足用活政策,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跨越式发展。二是用足深入推进重要战略支点建设政策。湖北省正在深入实施“两圈一带”建设、“一主两副”城市建设、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大别山革命老区和武陵山少数民族聚居区“一红一绿两区”建设等战略,充分利用相关战略支点建设政策举措,必然会给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来重要的发展机会,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是用好省直部门帮扶政策。湖北省委组织部分别与财政、农业、林业、商务、粮食、供销、石化、电信、移动、烟草等部门(行业),联合制定出台了“10+1”文件,政策含量高、扶持力度大的文件,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充分利用省直部门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优惠政策,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兴建粮油、土地、林业、蔬菜、养殖、种植业等综合服务社。鼓励粮食龙头企业承租村级集体土地,创办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促进村级经济组织加入农超对接。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立移动、电信、联通等信息服务代办点,适当收取代办费用。积极争取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低产林改造、低丘岗地改造等专项资金用于开发荒山、荒滩、荒地、荒水,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加强管理促规范

管理出效益。针对一些地方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方式不合理的现象,要切实加强管理,通过强化管理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效益。一是加强整体规划管理。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编制实施县域总体规划,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村庄布局,加强规划的管理与指导,逐步建立起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的主体作用,合理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自然等资源,加快发展集体物业经济、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建设公共事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努力使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管理日趋规范,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支撑。二是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按照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建立健全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原则,村民自治组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职能相分离、村企分开的要求,重点推进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及经济年收入较高的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的治理机制。三是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监督与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运行监督,确保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全面清查核实村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并实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建立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推行村级资金、财务、资源“三资”监管代理制度,规范代管手续。建立村级资产台账、资产评估、租赁承包以及集体资源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制度,确保村级集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四是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五议五公开”,凡是涉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上项目、新办实体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五是加强激励政策促进。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增速快、后劲大的村,要给予项目上的扶持、资金上的奖励,建立村干部工作业绩和收益挂钩制度,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加大从优秀的村干部队伍中选拔乡镇公务员的力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有序良性发展。

(三)分类排队抓重点

钢琴要弹在点子上,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抓住重点就抓住了工作的关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本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类排队,认真分析,把集体经济年纯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无资源、无资金、无人才的“空壳村”作为工作的重点,一村一策,列出计划,制定方案,倒排工期,集中攻坚。实行重点难点村领导干部联系包保制度,继续强化经济部门联穷村、党群部门联弱村、政法部门联乱村的互联结对机制,而且要一帮到底。要结合重点难点村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奖惩和扶持措施。对“空壳村”发展成为有经营收入的村,可以按当年新增收入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年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村,县市区财政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要对重点难点村进行资金帮扶,在坚持“输血”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造血”功能,提升村集体自身发展能力。通过统筹协调政策、资金、人员力量,形成克难攻坚的强大合力,推进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整体平衡发展。

(四)因地制宜创特色

特色就是生命力,特色就是竞争力。各地的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条件千差万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创自己的特色。一是立足资源做文章。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充分开发利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自然资源,创办集体经济实体,鼓励村集体结合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双低改造等,领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等示范项目,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经济优势。矿产资源丰富的村,积极兴办集体企业,合理开发矿山资源,并由卖原矿向深加工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精细化发展的路子。山林资源丰富的村,吸引林业投资项目,抓紧山林开发搞“林下经济”。水面资源丰富的村,抓好综合利用,实现水产强村富民。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发展旅游休闲经济,开发观光农业、农家乐等项目,打造旅游休闲专业村,在旅游服务中增加集体收入,形成“一业为主,多元开发”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二是立足资产做文章。要盘活流动资产,搞好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的清理,弄清村集体帐面的现金、存款和债权、债务状况,除维持正常支出和项目支出外,尽量多筹集资金用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盘活固定资产,搞好固定资产的清理。对村集体的固定资产,弄清资产数量、类型和帐面价值,了解这些资产的经营状况以及相关合同、协议等情况,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立足服务做文章。针对本地具有产量优势与地方特色的农产品,成立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在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采取“党组织+公司+农户”、“党组织+专业合作社(协会)+农户”等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服务,以有偿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探索成立服务性机构或劳务公司,组织群众为企业提供劳务或其它代办服务,为群众提供中介服务。四是立足区位做文章。地处城郊结合部、中心集镇或工业园区周边等区位优势明显的村,用好、用活、用足土地政策,通过招商引资、入股集资等形式,兴办仓储、专业市场、宾馆等,就地安置本村群众就业,带动二、三产业发展,实现群众增收与集体增收“双赢”。

(五)争取支持聚合力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仅靠村集体自身的力量和资源是有限的,必须利用一切可能条件,争取各方面的力量和支持,聚成发展强大的合力。一是借助各种社会力量。要巧借国家政策力量,灵活运用国家实施县域规划的有利契机,创造条件,盘活土地,进行整体开发。利用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低产林改造、退耕还林、集体林改等机遇,乘势发展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兴办村集体农业项目。要巧借部门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争取更有效的政策支持,配套出台更具体、操作性更强的支持措施,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农业、林业、水利等涉农部门的项目资金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借助帮扶单位在政治、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加大对班子建设、发展规划、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等方面的结对帮扶,为村集体兴办特色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巧借金融力量,充分利用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增强农村信贷的有利机会,挖掘潜力,创新项目,争取金融信贷资金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放宽贷款抵押担保范围,允许土地使用权益、机器设备、有价证券、注册商标和无形资产作为抵押,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要利用企业经济优势,开展村企资源结对、合作开发,实现双赢。要鼓励和引导农村外出务工经商能人带资金、带项目回乡创业,牵头领办集体经济项目。引进职业经济管理能人,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发挥各种人才作用。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优势,把各级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来。要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需要有好的带头人,因此要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好村党支部书记。要把那些有经营头脑、有致富本领、有奉献精神、有民主作风、有群众基础的农村优秀人才选拔到村“两委”班子中来。对软弱涣散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加强治理和转化。对集体经济发展落后、班子战斗力不强的村,要从市、县党政机关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帮助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充分利用“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政策优势,大力引进优秀的大学生在农村创业、兴业,充实村级人才队伍,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要重视乡土科技人才的培养。科技兴农、科技兴业,关键在于拥有一批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的人才,要通过对乡土人才技能的培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后劲。要加强对村干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促使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维,增长市场经济知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和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培训基地,把所有村干部分期分批轮训一遍,并举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题讲座,增强村干部服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三是发挥村村联合的抱团合力。各地要根据工业化、城镇化总体布局,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村居合一、村村联合,强村帮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确立共同发展目标,制定村居整合总体规划,发挥抱团合力,进一步整合资源要素,破解发展瓶颈,拓展发展空间,突破就农村抓农村、就城市抓城市的传统思维定势,以强村、富村为依托,充分考虑周边地域的相近性、优势的互补性和资源的共享性,促进以城带乡、优势互补、协调共进,实现“优势互补、抱团发展”,推动村级经济发展和强村富民步伐。

(六)夯实基层强保障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只有建立了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才能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障。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员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抓住村“两委”换届机遇,认真组织实施“五个一批计划”,选好“领头雁”,配强“火车头”,利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凝心聚智作用,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队伍保障。要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的储备和培养,支持和引导“大学生村官”、农村选聘生领办实体,集聚人才、智力、活力,推动集体经济大发展、农村社会大繁荣。要积极引导社会能人、成功人士、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队伍保障。三是加强惠民工程建设,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民心保障。要注重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让群众得实惠结合起来,兴办“民心工程”,加强农田水利设施、村组道路、新农村广场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通过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的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望,夯实基层党组织的执政基础,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四是严格考评,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建立工作情况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加大考评奖惩力度,把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重要参考依据,纳入到县、乡、村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中,纳入到目标责任管理中,纳入到提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中。各县(市、区)也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工资报酬挂钩,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